37巨头上榜“反垄断黑名单” 众企业回击
2008-08-05 11:11  南方都市报  进入 股吧 专家在线  行业牛股
   《中国高科股吧 行情〕技领域反垄断调查报告》遭遇“打击面过大”质疑

  方兴东“叫阵”众企业回击

  “互联网上有十几家垄断企业?三大门户、淘宝、携程、盛大都垄断?”在《反垄断法》实施的关键时刻,国内首份垄垄断调查报告的出台,把37家企业作为“嫌疑对象”集体面临公众评判。一石激起千层浪,不仅涉及的企业自身、不少业内人士与公众也存有异议。

  互联网实验室方面同时表示,目前出台的企业还只是“国内垄断企业名单”的一小部分,“对于某些情况比较复杂的国国外垄断企业,会在今后的报告中陆续推出。”更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此份调查报告的主办方、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方兴兴东还曾在在去年9月时慨叹:“放眼中国IT业,有谁担当得起垄断者的‘光荣’称号?”然而时隔不到一年,中国的高科技企业、特别是互联网企业就成了“遍地垄断”的局面,互联网实验室把这些企业列入名单的前因后果到底是什么?本次报告的出台台,在“高科技垄断被告”呼之欲出的敏感时期,会不会造成“反垄断诉讼”泛化的倾向,对正常的市场规律产生影响和干扰扰?

        报告从保护弱小原则出发

  “我们不妨视野开阔一点。”采访中,针对记者所问的,报告是不是采用了“宁可错判,不可放过”的原则,方兴东给出了这样的回答。

  “的确,以前我给大家的印象就是反对微软、英特尔。”谈到从“国内谁能当得起垄断者”的质疑,到这份调查报告的出台,方兴东表示,应该反对两个误区,“一是反垄断反的不是垄断企业,而是反对滥用垄断行为,二是《反垄断法》的出台,目的不是为了打击带头者,而是为了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包括哪些弱小企业的竞争权。”方兴东称,在这个大前提下,不妨视野开阔一点,对中国高科技的企业的垄断情况做一个全面的反映。

  高科技企业因为是建立在知识产权保护之上,有“进入门槛”一说,所以很容易形成过度集中局面,一家企业占某个领域50%以上、甚至90%市场份额的情况很常见。而与此同时,高科技企业的垄断也比较脆弱,与一些其他行政力量干预比较多的行业相比,高科技企业创新程度强,产业创新变革的速度也很快,高科技企业的垄断也可被打破,应该说高科技企业的垄断就有这样互为制约的两面。

  方兴东表示,自己的目的是希望在其他企业处于弱势的情况下,这份报告的出台,能够让这些垄断企业加强自律意识。

  “我们对强者的制约,还处于相当早期的阶段。”在方兴东看来,“中国的大企业得到的机会和资源远比美国大企业要多得多。有时政策上的扶持就使得小企业处于不公平的竞争态势下。”

  进入司法操作是偶然事件

  同时,方兴东解释说,垄断企业的名单将分几步公布,而之所以目前37家企业中互联网企业占了15家,是因为“其他领域可能是跨国公司占主导,但对国外比较复杂的垄断力量如何评估,难度要更大一些,我们希望能从易到难。”

  《反垄断法》公布之后,在海外已有被诉经验的跨国公司团队、如微软已经进入应付“诉讼战”的状态,而其他一些跨国公司也是高度戒备。相比之下,国内的一些新兴高科技企业也并非感觉反垄断只是“他人瓦上霜”,此前类似本土企业之间的反垄断诉讼也曾出现,甚至还有公司在报纸上登广告控诉对手“垄断互联网”。

  对此,方兴东表示,报告的出台,不会而造成“反垄断泛化”的倾向,“毕竟能够进入司法程序的诉讼还是相当难的,因为必须要对对方的行为作出定性定量的分析,所以反垄断使用法律的次数不会太多。”

  而同时,对于国内一些企业正在酝酿的对跨国公司的反垄断诉讼,方兴东认为,“能打起来就是胜利,我们一没经验、条件也不如人家,赢的难度很大,但只要在相应的政府机构到位,能够对反垄断案件进行受理,获得相应的新闻效应,对大众起到启蒙作用,就是胜利。”

  方兴东还特别强调,互联网实验室作为独立第三方研究机构,可以为反垄断诉讼提供专家资源支持,但不会介入诉讼中去。

  “博客中国”名博主谈反垄断

 
 曹参 无锡永中科技有限公司总裁

  英特尔CPU是单一CPU,只是一个产品垄断。而微软的垄断不是单一垄断,是Windows垄断和Office垄断双重垄断,这两个垄断就更厉害。

  微软的垄断不光在市场上,而且还在技术上也形成垄断。是你影响了竞争,影响了创新,就是要打击这个垄断。

  孙永杰 IT业内人士

  英特尔和微软的不断创新为业内树立了追赶的标杆,恰恰是他们让正当竞争存在,并不断推动产业飞速发展。而那些所谓追求公平竞争和创新的诉英特尔和微软的企业或行业才是竞争的惧怕者,将反垄断当成了创新乏力和惧于竞争的温床。

  胡才勇 北京红旗中文贰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我们充分肯定了微软开始开放了,但这个开放是因为反垄断的压力才开放。现在的一些开放还需有待检验。

  倪光南 中国科学院计算所研究员、联想集团首任总工程师

  由于过去中国没有《反垄断法》,所以微软在中国滥用垄断的情况比在有《反垄断法》约束的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更为严重。由此推论,《反垄断法》施行后,中国起诉微软似乎顺理成章。

  不过,这类反垄断诉讼的程序极为庞杂,往往旷日持久,需要国家有专门机构处置,不是个别企业所能承担的,究竟什么时候我国具备这样的条件,现在还难以预料。

  张五常 国际知名经济学家

  垄断妨碍竞争之罪,要看垄断的性质才可以下判断。没有特殊天赋或际遇、发明专利、商业秘密、版权、商标名牌等权利、自然垄断性等垄断条件而用各种手法争取垄断,例如收购、合并、封杀、捆绑销售、以本伤人等。这是《反垄断法》一般最针对的行为,在学术趣味上也是最过瘾精彩的。问题是,任何竞争行为都是要把对手杀下马来。政府要鼓励竞争,怎可以自圆其说,反对某些竞争行为而加之以罪?

  不是所有先进的法例都值得仿效。微软也曾因为美国的反托拉斯法例而考虑“搬国”。法例这回事,永远是立例易,拆例难,其中道理毋庸细说。

  涉嫌企业回应

  在记者采访中,涉嫌的高科技企业均采用了较低调、官方的回应方式,用一位业内人士的话说,“跨国公司对中国法律法规的出台一向是慎之又慎、而本土企业也不愿在这个时候‘强’出头,以免被告上法庭。而对市场份额不那么强势的企业来说,称之为‘垄断者’也可以说是一种肯定,没有必要出来否认。”

  微软:正版比率因盗版可忽略

  微软十分重视《反垄断法》的出台,不过微软在中国不存在垄断,在消费类市场,由于盗版原因,正版比率可以忽略;而在政府采购市场,要求国产软件必须占有一定比例,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产软件。微软的市场支配地位并未形成……

  英特尔:在中国经营合法合理

  英特尔一直凭借不断创新赢得市场,在中国市场的经营是合法合理的。

  诺基亚:远未也不会达到垄断

  诺基亚在国际和国内市场都广受欢迎,达到较高市场份额,但远未达到也不会达到垄断。《反垄断法》的推出是国家对消费者和市场各参与方的保护,诺基亚作为中国企业公民,一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上的各参与方共同成长,维持良性竞争。

  腾讯:并无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行为

  首先,《反垄断法》的出台将保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为合法经营者提供有力的法律保护工具,腾讯对此持积极和欢迎态度。

  其次,《反垄断法》立法的主要目的是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尽管腾讯在即时通讯领域占据较大市场份额,但目前市场地位的获得,一方面是腾讯持续投入、技术创新和诚信经营的努力成果,另一方面也要感谢用户长年来的选择和信赖,我们并没有通过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行为,限制其他竞争者的公平竞争机会。因此,腾讯期望《反垄断法》能为扰乱市场秩序,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的认定提供合法依据。

  最后,暂时不了解该报告详细内容,因此不予评论。

  淘宝网:现在的市场份额不意味着未来

  全程参与反垄断法制定的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曾明确表示:《反垄断法》反对的是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而不是反对垄断企业。

  中国的网购市场依然处于高速成长期,增量市场远大于存量市场。现在占据大的市场份额并不意味着未来也能占据大的市场份额。易趣的今昔就非常明显地说明了这一点。

  淘宝依然只是这个快速发展领域里的一个小公司,目标是为用户提供最佳购物方式,对外界评论不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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